(2000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6號公布 2014年2月12日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根據2017年5月4日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修訂)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、有效,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制定本條例?! 〉诙l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醫療器械的研制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活動及其監督管理,應當遵守本條例?! 〉谌龡l 國
(1994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9號發布 根據2016年2月6日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》修訂)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,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,保障公民健康,制定本條例?! 〉诙l 本條例適用于從事疾病診斷、治療活動的醫院、衛生院、療養院、門診部、診所、衛生所(室)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?! 〉谌龡l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,防病治病,為公民的健康